就业网
 首页  政策法规  服务指导  招聘信息  学子风采  联系我们  就业月历  档案查询  学院主站 
 
相关信息
· 主要有哪些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
· 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
· 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
·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 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服务...
·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
· 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快速链接 123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就业>>正文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2018-05-15 14:18  

(1)网上报名预征: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下同)进行报名,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管理部门。

(2)初审、初检:毕业生离校前,在高校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3)实地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

(4)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征集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预定兵,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5)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将户籍迁回入学前户籍地,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的,9月初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关闭窗口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就业工作举报电话:022-879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