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7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条件的2020届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生源地为湖北的学生;
(二)毕业前户籍地为湖北的学生;
注:以上条件不含升学、出国(境)、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学生。
二、补贴原则及标准
本着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湖北籍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每人限领一次,不得重复申领。
三、申报流程、时间安排及申报资料
1.申报人请于5月22日前拨打022-87912510联系就业处老师加入到“湖北籍求职创业补贴”官方微信通知群。
(5月20日-5月22日)
2.申报人须提供资料
1)申报人学生证、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本首页及申报人本人页扫描件(能证明湖北籍身份)
2)天津社会保障卡扫描件(有效期内,无需存款及缴纳保险,须激活金融服务功能)
3)使用此次补贴资金开展就创业工作的规划,要求:手写,字数800,拍照形式发送。
为便于大家线上办理,减少不必要的见面环节,请务必保证信息资料的真实、清晰及完整性,通过扫描成电子版形式进行整理及提交,压缩包注明姓名与申办事项(例***求职创业补贴资料)发送到就业处工作邮箱jiaotongjob@163.com。
(5月23日-26日)
3.登陆“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完成线上个人申报环节
按要求填报——下载手签——扫描发送回就业处邮箱jiaotongjob@163.com
(5月27日)
就业处对资料进行审核——申请加盖公章——扫描反馈回申报人
(5月28日)
申报人登录系统提交,完成线上申报环节
(5月29日)
4.就业处将申报名单挂于学院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公示有异议则联系申报人退回。
(6月1日-5日)
5.学院将符合补贴申报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资料上报到市教委及人社局。
(6月6日)
7.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对上报资料进行复核。
8.通过后,市人社局将专项资金拨付到申报人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其他说明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提交资料不全、不合规,填写信息有误,字迹不清造成无法辨认等情况一律视为自愿放弃或审核不合格,后果由申报人个人承担,学院及天津市相关部门不再接受补报。
2.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人,学院将予以追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申报人学籍档案。
咨询电话:022-87912510
学院就业处
202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