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毕业生:
祝贺你顺利完成大学阶段的全部学业,母校会为你们每个人今后所获取的成就感到骄傲,同时学校的就业部门会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原则,继续为大家提供服务。为了你能及时、顺利地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就业处在此提请你注意以下事项:
一、毕业生户籍
1、毕业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的学生,在迁移证有效期内须联系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派遣报到证须派回原籍)。
2、毕业离校时,户籍未迁回原籍的学生,户口页仍在各所在院系保管。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如需办理,可凭户口页、院系介绍信到学院就业处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两年存放期满,未成功办理户籍留津的,学院将按市公安机关要求进行统一迁出,届时如需提取,请毕业生直接联系原院系进行领取。
3、学生结业离校时,户籍延期保管一年,一年后如正常毕业,参照毕业生离校户籍办理流程进行操作,须学生本人到校办理相关手续。如结业后一年期满,学生仍未能如期毕业,学院将统一办理户籍迁出。
二、毕业生派遣报到证
1、办理时限:
① 初派:毕业后五年内,接受2015届学生个派申请。
② 改派:毕业后两年内,接受2015届学生改派申请。
③ 补证:毕业后五年内,接受2015届学生补证申请。
④ 二次派遣(换发天津报到证):毕业后两年内,接受2015届学生个派申请。
2、办理流程:
① 初派:携带派遣申请单、毕业证、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到就业处申请个派。
改派:携带派遣申请单、毕业证、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原单位解约证明,派遣报到证,到就业处申请改派。
补证:携带派遣申请单、毕业证,到就业处申请补证。
二次派遣:携带派遣申请单、毕业证、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报到证、已落原籍的户口页复印件,到就业处申请二次派遣。
② 到学院就业处开具介绍信。
③ 学生本人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大中专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0号
3、学校假期办理时间:
初派、二派、补证、改派:7月17日——9月1日每周一上午9:00-11:30
注:由于天津市教委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自2015年7月2日-7月16日只受理学校集体改派手续,7月17日后开始受理毕业生个人改派手续,故学校定于7月6日至10日由各院系收取审核学生申请派遣的材料,各院系于7月13日将学生信息反馈到学院就业处到教委统一办理派遣报到证,7月14--17日毕业生可到所在院校领取。
办公电话:87912091 87912510
三、毕业生档案
1、凡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提前与就业单位或人才落实档案转接手续并开具提档函,于毕业当天凭提档函到各所在院系进行档案提取,并自行在规定时间内转接到相应的存档机构。
2、凡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进行就业派遣的毕业生,学校将在7月中旬,将其人事档案统一转到市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保管。具体转档情况,学院将于7月18日前在校企合作平台的校友服务及就业、创业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届时毕业生可通过电话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提取等相关事宜。
3、对毕业时申请派遣回生源地(人事机构)且毕业当天未进行档案提取的毕业生人事档案,学校将在一定时间内,根据国家及市教委相关规定,通过邮政EMS的方式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到派遣接收单位。具体转档情况,学院将于7月18日前在校企合作平台的校友服务及就业、创业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届时毕业生可直接与转档单位进行联系办理报到及提档手续。
四、校友服务
1、校企合作平台设有“校友服务”窗口,每位毕业生可在毕业5年内,凭学号及密码继续享受学校提供的招聘信息及户籍档案派遣查询等功能。
2、凡涉及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政策、通知,学院将会第一时间在校企合作平台首页的通知公告或学院就业、创业信息网中进行发布,方便大家及时了解。
希望同学们毕业后常回母校看看,希望你们继续关心、关注母校,努力为母校的发展添砖加瓦、献计献策。
学院就业处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