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低保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学校代为办理)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1份(纸质)
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1份(电子)
3.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纸质)
4.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纸质,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要清楚并写上本人的手机号。)(注意身份证有效期以及复印件清晰度)
提醒学生:市里统一制卡,任何部门不会向学生要银行
相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公共服务机构办理)
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包括: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市院校或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带什么材料等具体情况可咨询公共服务机构)
向公共服务机构登记申报。由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并组织参加培训。市教委学生处协助审核毕业生是否未就业。